平时的赵世豪,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狗。
每次走到街上看到那些流浪狗,他总会去附近的商店买几根火腿肠,扔给它们吃。
而且,他最痛恨的地方就是狗肉馆。
“放心吧,赵公子。从今天起,我对它,就像你对你母亲这样。你对你母亲怎样,我就对这条狗怎样。这条狗,就是我娘了,我就是她的孩子了。”
赵世豪送出的这一箱银子,让酒馆老板脑袋开始发热了。
没有任何犹豫,他就开始认亲了。
“我的儿啊,咱们走吧。”
只不过就是三十盘菜肴,外加几瓶酒水,自己的儿子却付了六千两银子,立刻让苏传红无语了。
酒馆老板胡乱认亲,又让她开始郁闷了。
认一条狗为自己的娘,他的亲娘要是看到了,还不得活活的气死。
再不离开这里,估计这个酒馆老板要认自己的儿子为干爹了。
“好的,亲爱的老妈。狗东西,我们走了,拜拜。”
“慢走…赵公子。”
看着转身离开的一行人,酒馆老板点头哈腰说道。
狗东西是什么意思?
赵公子这是在夸奖我吗?
虽然没有听明白赵世豪这最后几句话是什么意思,不过这位酒馆老板已经下定决心了。
从此之后,在自己的酒馆里面最显眼的位置,要摆放一张狗的灵位。
每天来到酒馆内,所有的店小二都要先给这个狗的灵位上香磕头然后才能做其它的事情。
所有过来吃饭的食客,也都先要给狗的灵位上香磕头。
照做的食客,可以减免一些餐费,不照做的食客,一律多加收五十两银子的餐费。
“你们都听好了,从现在起,我养的这条狗就是我的母亲了,我就是他的儿子。从今以后,不管这条狗说什么,你们都得听它的,都明白了吗?”
一阵忙活之后,酒馆老板带着所有的伙计走出了酒馆。
站在门口,看着那条趴在地上懒洋洋晒太阳的大黑狗,酒馆老板冲着身后的那些伙计开口道。
“知道了,老板。”
那些酒馆的伙计看着老板,极不情愿地回答道。
一条只会“汪汪”的狗,它叫的再怎么优美动听,也还只是会“汪汪”。
还要听它的话?
我们是人,又不是狗。
它叫唤的再怎么起劲,再怎么声情并茂,谁听得懂它的“汪汪”?
要是我们对着它好心好意地“汪汪”,它会不会认为这是在向自己发出挑战。
要是它急了狗眼,上来乱咬一通怎么办?
就它那一嘴尖利的牙齿,撕碎一个人的身体,毫不费力。
“阿豪,我不想待在这个易安府了,太没意思了。”
这天晚上,躺在床上,做完了运动,丛颖霏冲着赵世豪来了一句。
“为什么啊,老婆?”
丛颖霏的话语,让赵世豪愣住了。
易安府在整个京城,虽然不是最有钱的,但却是权势最大的,也是整个京城唯一一个拥有皇上御赐金牌的人家。
这样的权势大户,其他人挤破头皮都挤不进来,自己的女友却不想待在这里了。
“嘻嘻嘻,阿豪,我想回到现代开个古玩店,你负责穿越到各个朝代,带一些古玩回去。我负责卖你带回来的古玩。”
“行啊,既然你不喜欢待在这里了,那我就送你回去。我负责弄古玩,你负责卖,咱俩很快就会变成全球首富的。”
听着丛颖霏的主意,赵世豪也开始来了兴趣。
一直待在这个陌生的朝代,也实在是没意思。
还不如多去几个朝代逛逛,和那些古代的名人交个朋友。
丛颖霏在现代开个古玩店,自己就负责回到不同的朝代,去把那些值钱的玩意,带回到现代。
“老天爷,我要回到二零二零年的丛颖霏古玩超市。”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伴随着一句怒吼之后,房间里面的赵世豪,丛颖霏和一些古玩宝贝,立刻消失不见了。
现在的赵世豪,已经清楚了自己穿越的特点。
只要自己把要穿越的时间,地点和要去见的人全部都说清楚了,自己的超能力就会精准地把自己带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甚至是想要见的那个人的面前。
更让赵世豪吃惊的是,每次的穿越,不管自己在另一边待几天,甚至待几个月的时间,再次穿越归来之后,距离穿越前最多不会超过一分钟。
为了方便穿越,赵世豪的身上,甚至还一直带着一本《古今中外历史名人集锦》。
这本几百页厚的书籍,也成了他日后穿越的参考书。
就在几天前,在钱老的古玩交易大楼旁边,赵世豪掏出两百五十万,硬是把一座几百平米的商品房的房主迷糊晕了。
看着那张两百多万的现金支票,房主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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