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大花瓶(1/10)

作品:《夜的第一章

面前是两份合同。

周围的人都在吃饭。

大约上午九点节目开录,八点不到就已经进去候场,等忙完了离开电视台,却已经是中午接近一点了,大家都饥肠辘辘,当然找个地方先吃饭。

但徐正华却只吃了几口,就翻开了摆在面前的合同。

沈玉良居中撮合,完成了这样的一个财务过桥的局。

目前只差签字了。

一份是“君子制衣”的收购委托书,委托新成立的泉城正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收购海龙制衣,委托价格450万大明宝钞,委托完成期限截止1994年1月31日,里面设置了赔付条款,到期未能完成委托,则正华投资要赔给君子制衣300万,反之,君子制衣不能在最后日期前完成接手,也要赔付300万。

第二份是收购协议。

正华投资发起对海龙制衣的全资收购,议定价格380万大明宝钞。

很奇妙的一个事情。

理论上来说,只要事情顺利完成,中间做桥的正华投资将直接赚取70万的手续费——当然,事实上是不可能的。

这只是君子制衣把本桩委托收购的手续成本和财务成本,给承担了而已。

参与进来的沈杨会计师事务所,和帝都谢淑仪所在的那家郑江会计师事务所,都是要从里面吃钱的——只是作为主力的沈杨会计师事务所占大头罢了。

而且,当初把这桩收购案委托给沈杨会计师事务所的时候,是说明了的,砍下来的价格如果低于400万的话,低了的部分,一家一半。

所以事实上的收购成本价是390万。

加上财务成本,卖出手450万,勉强够本。

但考虑到要承担接手海龙制衣后大概两个月的亏损,约莫37万出头,外加债务上的财务成本,这桩做桥交易,徐正华的实际亏损大概就是50万上下。

海龙制衣全年亏损,但依然养着220多个工人,因此可以帮徐正华省下来今年的全部个人税——某些人总是这样的,表面上一副白莲花的圣洁姿态,一说起来就是居然研究什么避税之类的,好像研究避税是多么蝇营狗苟的事情,但其实,在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做有利于自己的事情,本来就是无可非议的。

合理合法的避税,和违法的偷逃税款,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徐正华上辈子是个生意人,他的思路从来就是在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最大化的利用自己手里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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