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我要红!(1/8)

作品:《夜的第一章

整个九月份,徐正华基本上算是泡在了录音棚里。

但除了给安小菁录歌之外,倒也顺手办了几件事。

比如给了袁维一份三年1+1专的新人合约,没有签字费,且条款苛刻。

比如在九月中旬,小岛唱片的周总正式宣告退休,而何建良上位之后,他帮助刘德峰取得了跟小岛唱片的和平解约。

并且随后,就让正华音乐出手签下了刘德峰。

周总要退休了,刘德峰如果不走,肯定要换管理人,而且大概率是会换到何建良的手底下,这当然不算坏事,可问题是,他之前的那张专辑是赔钱的,就算换了何建良,他也并不认为自己就能起死回生。

而偏偏,他觉得自己才三十来岁,实在是还不到退休的时候。

他对唱歌,还有热情,对唱歌这份事业,也还有追求。

钱也没攒够。

于是他就瞄上了徐正华。

之前一再联系管玉兰,希望见面,后来有机会见面,也是各种示好,全无歌坛前辈的架子,为的就是这个。

正好老领导一走,他觉得自己跟小岛唱片也没有什么香火情分了,继续留下来也未必好,就干脆一狠心,想要拿个和平解约,转投徐正华的正华音乐旗下,去寻找一下自己的事业第二春。

这个大腿算是让他抱成了。

把当初的签字费退还一半,他顺利地解约又签约。

正华音乐给他的歌手约是三年1+1专,没有签约金,但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以年薪六万的超低价,聘请刘德峰出任了正华音乐的艺术总监。

刘德峰个人擅长的风格,是的确落伍了。但不代表他这个人就完全不行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让他自己给自己继续做专辑,他有九成的可能还会扑,但让他帮忙监制一下作品,就肯定是没问题的。

甚至正好可以给徐正华的“新锐”,做一个平衡。

然后在九月份,他还办了第三件可以算大事的事,那就是为杜雪岚“量身打造”,“创作”了一首新歌,并顺利地跟小岛唱片谈定合约,签了合同。

真的是“量身打造”。

因为《眉飞色舞》的成绩太过惊艳,站在杜雪岚和陈邦道的角度,实在是左右都怕——继续出一首舞曲的话,很容易把杜雪岚的风格给彻底固定,到时候想要转型可就难了,可要是不出舞曲的话,又怕成绩会拉胯。

问题就在于,舞曲这个风格,一旦市场认了,要红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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