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察型或近战型在周围护卫,防止渗入后方的敌军小分队发动近距离攻击。
不过战术运用条例中也明确留下关于如何在空降作战中使用这种机型的文字。
乍一看似乎是自相矛盾,其实这是合理化思考的产物。
空降部队不同于普通作战单位,作为一支注定要深入敌后作战的部队,他们所能携带的装备和辎重取决于运输机的性能,还有那些装备是否适合空投。这就导致一个矛盾点,即空降部队基本上只能携带轻量级的武器——譬如常规步兵装备和轻量化的装甲车辆,而面对敌军的围攻,空中支援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及时赶到时,他们会迫切需要重火力来进行火力压制。
所以才会诞生出这种看似矛盾的需求——一种可以用直升机吊运或者干脆直接和弹药一起打包进行空投,能在现场快速展开后投入使用的超轻型大口径火炮,也就是美帝的M777和天朝的AH4这类火炮。而防卫军对应此类需求的“军团”机种便是“突击者”梯队里的“炮兵型”。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