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本因识字得器重 谁料杀鸡是好兵(2/3)

作品:《将星升起


这时大队长已站起身,围着世义转了两圈,嘴里不停地夸道:“好苗子!穿上军装更威风了,好好跟我干!我不会亏待你的。”

他同罗宗杰说:“宗杰,他就先跟着你,你带着他先去操场练枪。要给我当勤务兵,人不仅要机灵,枪也要打得准!好苗子就要严训,方可成材,去吧!”

罗宗杰可是县大队长的心腹爱将,也是连队里难得一个称得上好手的人。世义跟着罗宗杰练枪,罗宗杰教得认真,李世义练的刻苦。

不过几天,就把汉阳造、歪把子、驳壳枪全学会了。

这段时间,世义也对部队有了一定的了解。

县大队长叫雷震山,原来在吴佩孚的部队里当连长,四十多岁的年纪。去年带领本连回到燕山县,担任了县保安大队的大队长。燕山县大队是他一手组建起来的。共有一百五十号人,百十条长短枪,主要职责是维持县里治安。

雷振山见世义参军这几天来,天天去靶场练枪,练队列,肯吃苦又听话,心里就很满意,越来越看重他。

这天早上一起床,雷震山就:“宗杰、世义,带上驳壳枪、子弹,跟我出去打几件猎物回来。”

罗宗杰、李世义连忙带上枪和子弹来到大队部,只见雷震山已全副武装,腰里还别着手枪,兴致高昂地说道:“走!出去转转!”

二人随着雷震山,离开县城,走了好几里,一直进到山里。

转过一个山头,见到一条土狗,雷震山举枪就打,土狗应声倒地。

“练枪最好的办法就是打活物。活物会跑,打的时候,要瞄它的前头,开枪要快,才能打住。”雷震山无不得意地说道。

他还指挥起来:“宗杰!把枪给世义,下一个目标是他的。”

世义跑过去背回狗。罗宗杰接过狗自己背上,把驳壳枪递给世义,对世义说:“你准备打猎吧,狗给我背。好好打,大队长这是在考核你的枪法呢。”

世义点头应好,心里也火热起来。

三人继续物色着猎物,走走看看,又翻过一个山头。

山下有一田冲(g4声),田里有一群家鸡。家鸡警觉,见来人了就纷纷扑腾着跑。

李世义也是穷过的孩子,晓得鸡就是农民的钱袋子,哪里忍心去打?

“笨蛋,还不打,等什么?”雷震山见他迟迟疑疑,破口骂了一句。

李世义不敢抗令,端起驳壳枪开了一枪。只听“砰”的一声,鸡滚了一下,蹬了蹬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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