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西迁过程当中,不断争斗的结果造成的。
而购买军火往往是不惜成本的购买,这样一来,这些西域人手中就有了大量的钱财,这些钱财自然而然就成了一些不法商人的眼中之物。
他们以出售军火为名义,骗取对方前来购买军火。而实际上他们根本就没有军火,在交易的当中,他们提前埋伏,然后引对方进入埋伏圈,随后发动进攻,杀死对方,抢夺对方的财物,这样就是一种无本的买卖。这样的无本买卖让秦军官兵知道了。一些官兵并没有揭发这种事情,他们本身就没有执法权。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另外一些官兵则做起来这样的无本买卖,他们以发现举报为名,敲诈勒索对方钱财,两者之间相互分赃。最后达到相互利益一致的目的,这样的事情在秦国边境屡屡发生并不新鲜。
&l;/div&g;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