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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尸衣夜行(1/2)

作者:君子无醉
【这一章的题目很有深意啊,月大有本书叫《锦衣夜行》,额,所以,无节操借用之。。。。。。。】

古时候,在我们老家那里,土匪不叫土匪,而是叫“毛贼”。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这是有原因的,列位看官听我慢慢道来。

话说,在解放之前的那段时间,也就是军阀混战的那段时期,中国大地上的土匪就像是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穷地冒了出来。为啥有那么多土匪啊?

动乱啊,这就是唯一的理由。那个时候,比的就是谁枪多,谁更狠。土匪多了,遭殃的自然就是老白姓。

既然是土匪,当然就是以抢劫为生的。他们抢谁啊?当然就是老白姓啦。

当然了,他们除了明抢之外,有时候也会绑票、偷盗等等,反正经营的生意涉及方方面面,只要是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肯定都得干,不干活不下去。

这就是那个时期的状况,不过这些倒是和本书的内容无关。

我们单说“毛贼”这个词的来历。土匪被称为毛贼,为啥啊?

那其实是有深刻的历史依据的。首先,军阀混战时期,鞭子剪掉了,但是短发又没有及时流行起来,而且,那些土匪在山里一窝就是好几个月,也没有时间剪头发,所以,土匪都是头发很的。那个时候,可以说,每个土匪都拥有一头飘逸的秀发。其拉程度绝对不让朱孝天。秒杀动力火车什么的。

所以说,现在娱乐圈的那些人,自以为别树一帜,留着发很飘逸,却不知道他们的形象,在普通大众心里,压根就不是那么回事。看到男人留发,农村老白姓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人真像一个毛贼。”

这么一说,大家就应该知道,毛贼的形象是多么的深入人心了。解放都这么多年了,老白姓还一直记得他们的“光辉形象”,甚至在教育留了发的孩子时,都会吼上一句道:“赶紧把头发剪掉。搞得跟个毛贼一样,你想当土匪啊!”

呵呵,这个时候,那些孩子心里肯定委屈透顶了,毕竟这么可是他们花了很多心思才留出来的发,指不定是模仿哪个天皇巨星的。

时代发展太快了,新老交替又交融,矛盾不是一般的大。

回来继续说毛贼的事情。

毛贼,顾名思义,头发特别。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大男人,满脸胡渣,面目狰狞,在山里憋了几个月了,然后某一天他就拉着一伙弟兄,手拿砍刀枪,从山上冲了下来了。当时每个人都是一头飘逸的发,走起路来,尘沙飞舞,发飘散。那是何等壮观的一种景象。

就这么一个印象式的派头,也足以让那些无知民闻丧胆了。

介绍完毛贼,回头来说说我自己。

恩,现在的我,也是一个毛贼。

首先。我头上戴了一个非常飘逸的假发套,身上则是披着一件由头发编扎而成的蓑衣。

这样的装扮绝对很符合一个毛贼的形象。

说实话。我挺佩服我自己的心灵手巧的。

在我从那些尸魁的身上收集了足够多的头发之后,我就爬到了棵非常高的树上,然后拆开了随身带着的一根尼龙绳,用那些绳丝编扎出了一个假发套和一个蓑衣披。

大家知道蓑衣是怎么回事吗?

“青箬笠,绿蓑衣,斜细雨不须归。”

古诗里面有蓑衣,但是,相信大多数人都是不知道蓑衣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那玩意是怎么制造出来,更是很少知道披着蓑衣是什么样的感觉。

那我就简单介绍一下吧,额,不过还是算了吧,字数篇章有限了,还是继续说尸衣夜行的事情吧。

总之,经过我的精心装扮之后,我已经是毛挥洒,尸衣遮天,走在路上,完全不会被那些腐尸辨认出来了。

话说,我一开始从树上下来的时候,心里还真是有些心虚的,担心一个不小心被那些腐尸辨认出来,然后冷不丁咬我一口。

但是,让我没想到的是,自从穿上了尸衣之后,那些腐尸就对我完全失去了兴趣。

当我从它们身边走过的时候,那些鬼东西压根就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中途,我甚至有些撩闲地对着一个身材高大的毛贼尸魁挥了挥手,打了声招呼,结果那混蛋也只是冷眼看了看我的装束,对我的新潮打扮嗤之以鼻之后,非常得意地转身走开。

“靠,不懂欣赏,你们这帮傻腐尸,你们知道啥叫新潮吗?”

那尸魁对我满心不屑,我也没给他好脸色,跟在它屁股后面把它骂了一通之后,这才带着满心的胜利喜悦,哼着歌,非常悠闲地在树林里面溜达了起来。

由于刚刚到达这个陌生的世界,而且从醒来到现在都没消停过,不是在逃命就是在忙活着做衣服,所以我对这个世界还完全不了解。

现在,我就要好好走走逛逛,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顺便嘛,再找找那引起崩血之症的机关。

“呼呼呼——”

一阵阵阴袭来,冷飕飕的,让人禁不住寒毛直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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